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重1.5克 |
每1ml相当于饮片1.02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34 |
国药准字Z200549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