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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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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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0.5g |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221 |
国药准字H20023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 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A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剂量,一般每日1g~1.5g,最多每日不超过2g。餐前半小时服用,肠溶片能减轻胃肠道反应。 |
应遵医嘱服药。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2550毫克。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胃痛、口中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初始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反应,可以每日可分2-3次服用二甲双胍,并缓慢增加剂量。(其他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4)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5)严重心、肺病患者。(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1. 中度(3b级)和严重肾衰竭或肾功能不全(CrCl<45ml/min或eGFR<45ml/min/1. 73m2). 2. 可造成组织缺氧的疾病(尤其是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恶化),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近期发作的心肌楩死,休克。 3. 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 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5.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有或无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需要用胰岛素治疗。 6. 酗酒者。 7. 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应暂时停用本品。 8. 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
成分 |
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Ⅰ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2)用药期间定期空腹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4)进行肾脏造影者应于前3天停用本品。(5)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
肾功能 慢性肾脏病变是糖尿病的常见并发症,一且确诊糖尿病,应常规检査肾功能。肾功能正常的患者至少每年检查1次:肌酐清除率位于正常值下限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每年至少检2-4次。 由于二甲双胍经肾脏排泄,应在开始治疗前确认肌酐清除率(可以使用Cockcroft-Gaul t公式根据血清肌酐水平估算)或eGFR,并在治疗后定期检查。在没有其他可能増加乳酸酸中毒风险的情祝时,二甲双胍可用于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3a级(CrC1为45-59mL/min或eGFR为45-59Ml/min/1.73m2),并需要调整剂量:盐酸二甲双胍通常的起始剂量为500mg或850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每日1000g,分两次服用。 二甲双胍禁用于CrCL<45ml/min或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 肾功能减退在老年患者中较常见且无症状。应警惕可能引起肾功能受损的情况,例如出现脱水,或开始降压治疗或利尿剂治疗,以及开始非体类抗炎药(NSAID)治疗。在这些情况下,建议开始服用二甲双胍前应检查肾功能。 心功能 心衰患者缺氧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更高。稳定性慢性心衰的患者在定期检查心、肾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服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禁用于急性和不稳定性心衰的患者。 碘化造影剂的使用 放射性研究中发现向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会导致肾衰。这可能引起二甲双胍蓄积和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对于eGFR>60mL/min/1.73m2的患者,在检查前或检查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在检査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査肾功能无恶化的情況下才可以恢复服用。 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在45-60mL/min/1.73m2之间)的患者,在注射碘化造影剂48小时前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瓜,在检查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查肾功能无恶化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服用。 手术 在使用常规、脊髓或硬膜外麻醉的择期手术前48小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术后至少48小时或恢复进食并且复查肾功能正常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治疗。 肝功能不良 某些乳酸性酸中毒虑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应激状态: 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患者应继续合理安排碳水化合物的饮食摄入。超重者应继续热量限制性饮食。应定期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糖尿病。 二甲双胍单药不会引起低血糖,但是与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药(例如磺脲类和格列奈类)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若内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请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