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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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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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5g |
11gx10袋 |
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38 |
国药准字Z450210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蕴热,头痛目赤,口鼻生疮,湿热带下,疮疖肿痛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次1—2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数患者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应酌情减量 |
对于风寒感冒者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芩、黄连、黄柏、连翘、赤芍、甘草 |
桑叶、菊花、薄荷、连翘、苦杏仁、桔梗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片,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