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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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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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5g |
3ml/瓶 |
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38 |
国药准字Z130223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蕴热,头痛目赤,口鼻生疮,湿热带下,疮疖肿痛 |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
副作用 |
数患者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应酌情减量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芩、黄连、黄柏、连翘、赤芍、甘草 |
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桉油、丁香酚。辅料为液状石蜡、香精、叶绿素。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片,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 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 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 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 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