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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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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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5g |
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648 |
国药准字Z140201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蕴热,头痛目赤,口鼻生疮,湿热带下,疮疖肿痛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数患者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应酌情减量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芩、黄连、黄柏、连翘、赤芍、甘草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片,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暗红类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气芳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