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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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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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袋 |
250g |
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65 |
国药准字Z450218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疏肝理气,调经止痛。用于妇女瘀血阻滞所致月经不调,痛经,经期不适。 |
调经养血,化瘀生新。用于血瘀气滞引起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量少色暗。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2次;自月经前10天开始,连服10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紫丹参、莪术、竹叶柴胡、三七、赤芍、当归、三棱、香附、延胡索、甘草。辅料为:糊精。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微,味苦,微辛。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开始服药。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合并胃炎者,宜饭后服用。加适量蜂蜜调服可改善口感。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最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