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g |
0.1gx100丸 |
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45 |
国药准字H21020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于防治坏血病以及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以增强机体抵抗力。也可用于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口服。成人一次1丸,一日1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毫克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皮酚、丁香油。 |
本品每粒含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白砂糖、明胶、柠檬黄、虫白蜡、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糖丸,除去糖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外用药,不宜口服。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