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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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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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g |
4m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H140217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本品主要成份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片剂 |
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 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4. 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 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