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皮酚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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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丹皮酚软膏

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

规格

每支装10g

0.1%(5克:5毫克;10克:10毫克;15克:15毫克;20克:20毫克;30克:30毫克)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124

国药准字H1094009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1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成分

丹皮酚、丁香油。

丁酸氢化可的松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本品为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