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皮酚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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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丹皮酚软膏

倍他米松乳膏

规格

每支装10g

15g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124

国药准字H1302210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副作用

尚不明确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口周皮炎以及继发感染。

禁忌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丹皮酚、丁香油。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倍他米松戊酸酯以倍他米松计为1毫克及硫酸新霉素3500单位。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孕甾-1,4-二烯-3,20-二酮分子式:C22H29FO5分子量:392.461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