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皮酚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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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丹皮酚软膏

肝素钠乳膏

规格

每支装10g

20g:7000单位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124

国药准字H2008390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

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

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成分

丹皮酚、丁香油。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本品为白色乳膏剂。

注意事项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