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g |
每粒相当于原药材1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Z440204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泻痢,黄疸,带下,热淋,脚气,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湿疹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口服,一次 3~4 粒,一日 3~4 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黄柏。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宜久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