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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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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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g |
1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H1302437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于虫咬、小儿丘疹性荨麻疹、各种皮炎及湿疹。亦可用于急慢性中耳炎、外耳道炎及耳部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1.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2.中耳炎、外耳道炎等症,一次2~3滴(小儿1滴),滴入患耳内,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大面积使用本品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及局部色素沉着。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药及溶剂成份过敏者禁用,对氯霉素过敏和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
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药液含醋酸曲安奈德1mg,氯霉素15mg,盐酸萘甲唑林0.5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连续使用本品时间不宜过长,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2.涂布部位若出现不耐受现象,应停止用药,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于中耳炎时,药液应与体温相近,以免因冷的刺激引起眩晕。4.不能滴入眼内,以免引起刺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