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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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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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g |
6gx14袋/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Z130221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本品用于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荨麻疹,湿疹,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1.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2.孕妇慎用。 |
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白术﹑薄荷﹑川芎﹑大黄﹑当归﹑防风﹑蜂蜜﹑甘草﹑滑石﹑黄芩﹑荆芥穗﹑桔梗﹑连翘﹑麻黄﹑芒硝﹑石膏﹑栀子﹑麻黄碱。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白色至灰白色光亮的水丸;味甘、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皮疹面积扩大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