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皮酚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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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丹皮酚软膏

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规格

每支装10g

10克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124

国药准字H2004471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禁忌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成分

丹皮酚、丁香油。

每支10克含硝酸咪康唑0.2克、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克、丙酸倍氯米松1毫克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薄荷特臭

注意事项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