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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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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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g |
0.3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国药准字Z20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祛风燥湿,干"黄水"。用于湿疹,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等湿痹症,"黄水病",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丹皮酚、丁香油。 |
宽筋藤、诃子、毛诃子、决明子、黄葵子、余甘子、木香、乳香、巴夏噶、渣驯膏。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油腻及腥发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