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4mg(以C19H23NO3计) |
0.1g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33 |
国药准字H2009389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本品用于改善脑出血、脑手术、脑外伤、脑动脉硬化等引起的意识障碍。亦可用于老年性痴呆、慢性记忆障碍、抑郁症、小儿智力发育迟钝及小儿遗尿症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两次,2-3周逐渐起效。用药3-4周后视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3片(12mg)。 |
成人:一次0.1~0.2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儿童:一次0.1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
副作用 |
口干、便秘、多汗、失眠、勃起困难、排尿困难、尿潴留、心率加快、静坐不能、眩晕或体位性低血压。 |
胃部不适、兴奋、失眠、倦怠、头痛。 |
禁忌 |
1.妊娠、分娩、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或对其成份过敏的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4.有惊厥史者,如癫痫患者禁用; 5.青光眼患者禁用; 6.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难者禁用; 7.血压过低(低血压)患者禁用; 8.心脏病患者,如近期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 |
精神过度兴奋、锥体外系症状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 |
成分 |
甲磺酸瑞波西汀。 |
盐酸甲氯芬酯。 化学名称:2-(二甲基氨基)乙基对氯苯氧基乙酸酯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2H16ClNO3·HCl 分子量:294.18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剂。 |
本品为胶囊,内装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停用7天以内不宜使用MAOI; 2.停用MAOI不超过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 3.服用本品后不会立即减轻症状,通常症状的改善会在服药后几周内出现,因此,即使服药后没有立即出现病情好转也不应停药,直到服药几个月后医生建议停药为止; 4.坚持每天服药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错过一次服药,可在下一个用药时间继续服用下一个剂量即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高血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