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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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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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以C19H23NO3计) |
25mgx100片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33 |
国药准字H3202376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症,本品的镇静作用较强,主要用于治疗焦虑性或激动性抑郁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两次,2-3周逐渐起效。用药3-4周后视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3片(12mg)。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25mg(1片),一日2~3次,然后根据病情和耐受情况逐渐增至一日150~250mg(6~10片),一日3次,高量一日不超过300 mg(12片),维持量一日50~150mg(2~6片)。 |
副作用 |
口干、便秘、多汗、失眠、勃起困难、排尿困难、尿潴留、心率加快、静坐不能、眩晕或体位性低血压。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骨髓抑制及中毒性肝损害等。 |
禁忌 |
1.妊娠、分娩、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或对其成份过敏的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4.有惊厥史者,如癫痫患者禁用; 5.青光眼患者禁用; 6.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难者禁用; 7.血压过低(低血压)患者禁用; 8.心脏病患者,如近期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 |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塞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甲状腺机能亢进、肝功能损害,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
成分 |
甲磺酸瑞波西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米替林,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3-[10,11-二氢-5H-二苯并[a,d]环庚三烯-5-亚基]-1-丙胺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剂。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停用7天以内不宜使用MAOI; 2.停用MAOI不超过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 3.服用本品后不会立即减轻症状,通常症状的改善会在服药后几周内出现,因此,即使服药后没有立即出现病情好转也不应停药,直到服药几个月后医生建议停药为止; 4.坚持每天服药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错过一次服药,可在下一个用药时间继续服用下一个剂量即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