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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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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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35g*48片 |
生产企业 |
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828 |
国药准字Z2005469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心脾,益气养血。用于心悸怔仲,健忘失眠,头晕目眩,倦怠乏力等症。 |
养心养肾、调补任冲。用于更年期出现的夜寐不安,心悸、耳鸣,多疑善感,烘热汗出,烦躁易怒,腰背酸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1次4片,1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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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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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眼肉、制何首乌。辅料为蔗糖、羟苯乙酯。 |
淫羊藿、牡蛎、知母、金樱子、黄柏、车前子、人参、当归、桑椹、核桃仁、鹿茸、补骨脂、续断、首乌藤、白芍、首乌(制)、牛膝、甘草、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糖尿病、湿热症患者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心悸或头晕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心悸症状明显者,应先去医院检查,在医师指导下用药。3.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4.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6.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