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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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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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5g*10瓶 |
6粒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853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平肝,降逆止痛。用于肝热上升引起:头痛脑涨、眩晕耳鸣、烦躁易怒、失眠多梦、高血压症。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体弱虚寒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成分 |
磁石、牛膝、清半夏、酒曲、酒曲(炒)、薄荷脑、冰片、猪胆粉、朱砂。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服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3.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如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