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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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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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5g*10瓶 |
0.25g(相当于原生药的0.5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853 |
国药准字H620212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平肝,降逆止痛。用于肝热上升引起:头痛脑涨、眩晕耳鸣、烦躁易怒、失眠多梦、高血压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体弱虚寒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磁石、牛膝、清半夏、酒曲、酒曲(炒)、薄荷脑、冰片、猪胆粉、朱砂。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服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3.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如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