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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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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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5g*10瓶 |
每片重0.33g(相当于饮片0.61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853 |
国药准字Z20093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平肝,降逆止痛。用于肝热上升引起:头痛脑涨、眩晕耳鸣、烦躁易怒、失眠多梦、高血压症。 |
清热止痛,清热利湿。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症见胁肋及胃腹部疼痛、按之痛剧,大便不通,小便短赤,身热头痛,呕吐不食;胆道疾患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10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体弱虚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磁石、牛膝、清半夏、酒曲、酒曲(炒)、薄荷脑、冰片、猪胆粉、朱砂。 |
大黄、金银花、金钱草、木香、知母、大青叶、柴胡、白芍、黄芩、芒硝、茵陈。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服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3.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如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
孕妇慎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