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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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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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克(相当原生药15克) |
12g*20袋 |
生产企业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608 |
国药准字Z510201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本品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恶心、呕吐、失眠、头痛、头晕眼花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本品主要成份薄荷,柴胡,芦根,枇杷叶,忍冬藤。 |
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