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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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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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克) |
每袋装10g(含维生素C99mg、对乙酰氨基酚210mg)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167 |
国药准字Z200269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金银花、连翘、荆芥、牛蒡子、淡竹叶、淡豆豉、芦根、桔梗、薄荷素油、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马来酸氯苯那敏等13味。 |
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或淡棕黄色至棕黄色与白色或类白色的混合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西药成分,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对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2.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