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二甲双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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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二甲双胍片

非诺贝特胶囊

规格

0.25g

0.1g
生产企业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775

国药准字H11021514
说明
适应症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控制及体育锻炼控制血糖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超重的患者。

2.对于成人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也可以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合治疗。

3.对于10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或与胰岛素联合治疗。

供成人使用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

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用法用量

为了减少胃肠道并发症的发生,也为了使用最小制量的药物使患者的血脑足以控制,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连渐增加剂量。治疗开始和调整剂量期间 (见推荐的服药计划)。测定空腹血糖可用于确定本品治疗反应,以及确定患者患者最小的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隔三个月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联合使用,治疗目标都是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使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推荐服药计划

1.肾功能正常(eGFR≥9omL/in/1.73m)

①单药治疗以及与磺脲类药物联合治疗

口服成人和儿童起始每次0.25g/片),一日2~3次, 10-15天以后根据疗效逐渐加量,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2g (8片) .随餐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如果服用最大推荐剂量的本品数周后仍无反应的患者,应当考虑在维持最大剂量治疗的同时逐渐加用磺脲类口服降糖药物。除非患者已存在对磺胺类药物原发或维发失效。目前仅有二甲双胍与格列本脲(优降糖)之间相互作用的临床和药代动力学的数据。

联合服用本品与磺胺类药物通过调整两种药物的剂量可以达到满意的血精控制。联合本品治疗,磺胺类药物发生纸血糖的危险性持续存在,甚至有所增加,应当进行恰当的预防。

如果患者联合最大剂量的本品与最大剂量的口服磺胺类药物治疗1至3个月仍不能满意控制血糖,要考虑改变治疗方法,包括本品联合胰岛素治疗或胰岛素单独治疗。

②与胰岛素联合使用

开始加用本品时可维持聘岛素的剂量,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应为0.5g(2片),1次/日,如果患者的反应不够时,1周后增加0.5g (2片),此后可以每周增加0.5g (2片)直到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是2g(8片),当联合使用本品与胰岛素的患者的空腹血唐降至120mg/dL以下时,建议减低胰岛素剂量的10%-25%,应当根据血糖降低的反应继续进行个体化的调整或遵医嘱。

2.肾功能受损成人的剂量调整

eGFR≥60mL/min/1.73s^2无需调整剂量,eGFR 45~59mL/min/1.73m^3减量,eGFR<45ML/Min/l.73-禁用。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

-每日服用一粒,与餐同服。

-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副作用

据国外文献报道:

初始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款不板,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以下不良反应可能在服用盐酸二甲双肌片时出现。

不良反应发生频事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0%) :常见(1%-10%,含%),偶见(0.1%-1%, 含0.1%),罕见(0.015-0.1%.含0.01%), 十分罕见(<0.01%).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是接照严重程度递减的顺序措列的。

代谢和营养障碍

十分罕见: (1)乳酸酸中毒(见【注意事项】)(2)长期服用甲双可能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若患者出现巨幼红细胞贫血时应考虑该原因。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味觉障碍。

胃肠道异常:

十分常见:青肠道异常例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这些不良反应大事发生在开始治疗时,大多数惠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缓慢增加剂量可提高胃肠道耐受性。

肝胆功能异常:

十分早见:有肝功能检查异常或肝炎的个别病例在停止服用2甲双氧后恢复正常的报告。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十分早见:皮肤反应,例如红班、瘙痒,尊麻疹。

其他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胃张,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大便异常, 便秘,腹胀,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开增加,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 体重减轻等。

3.儿童

在已发表的数据,上市后数据以及在年龄为10~ 16周岁的数量有限的儿童中开展的为期年的临床对照研究中, 不良事件及其严重程度与成人相似。

因为不同对照临床试验之间的条件差别很大,因此不同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难以直接进行比较,不一定能够代表实际使用中的发生率。

以下为安慰剂对照双盲试验中,非诺贝特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并且大于2%的不良事件列表,不论其因果关系如何。有大约5.0%的接受非诺贝特的患者、大约3%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因为不良事件而停药。在双盲临床试验中,非诺贝特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是肝功能检测异常,发生率是1.6%。(详见说明书表格)

上市后经验:在上市后使用中自发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肌痛、横纹肌溶解、胰腺炎、急性肾衰、肌痉挛、肝炎、肝硬化、贫血、关节痛、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白细胞降低、哮喘。因为这些不良事件来自规模不确定的人群的自发报告,不一定能够对发生率进行准确的估计,也不一定能够确定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因果关系。

禁忌

1.严重的肾功能衰竭(eGFR<45mL/min/1.73m^2)

2.可能影响肾功能的急性病情,如:脱水、严重感染、休克;

3.可造成组织缺氧的疾病(尤其是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恶化),例如失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近期发作的心肌梗死和休克:

4.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5.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和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

6. 任何急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乳酸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7.糖尿病昏迷前驱期:

8.肝功能不全、急性酒精中毒、酗酒9.维生素B、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

-对非诺贝特或非诺贝特酸过敏者禁用;

-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活动性肝病患者,包括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以及不明原因持续性肝功能异常患者;

-已知有胆囊疾病患者;

-严重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接受透析的患者;

-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其化学名称为: 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分子量: 165.63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诺贝特。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是白色。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注意事项

1.警告

乳酸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是种非常罕见但严重的代谢并发症,可由于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而诱发,常见于肾功能急性恶化、患有心肺疾病或败血症的患者中。出现脱水(严重腹泻或呕吐、发热或液体摄入量减少)的患者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井告知医生。

在服用二甲双瓶患者中,应警惕使用可以引起肾功能急性受损的药物[包括降压药、 利尿剂和非腦体类抗炎药 (NSAIDs) ] .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素还包括过量饮酒、肝功能不全、糖尿病控制不佳、酮症、长期禁食双机井告知医生。和任何可能引起缺氧的疾病,以及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的药物。

应告知患者和/或看护者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乳酸酸中毒的特点为酸中毒呼吸困难、腹痛、肌肉痉挛、衰弱和体温降低,进而昏迷。一旦出现可疑症状,患者应立即停用二甲双胍并及时告知医生。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州值降低(≤7.35)、血浆乳酸水平高于5mmol/L和阴离子间隙以及乳酸/丙酮酸比值升高。

2一般注意事项

乳酸酸中毒是必须在医院治疗的急症。服用本品的乳酸酸中毒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进行支持诊断的检查。

①肾功能:慢性肾脏病变是糖尿病的常见并发症,一旦确诊糖尿病,应常规检查肾功能。二甲双胍经过肾脏排泄,随着肾功能受损的程度的增加,二甲双胍养积和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之增加。开始治疗前以及治疗后应至

本品禁用F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出现脱水、严重感染或休克等影响肾功能的急性病情的思者应暂时停用本品。(见 [禁忌] )

②心功能

心衰患者缺氧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更高,稳定性慢性心衰的患者在定期检查心、肾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服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禁用于急性和不稳定性心衰的患者(见[禁忌]) .

③碘化造影剂的使用

向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可能导致造影剂肾病,这可能引起二甲双胍蓄积和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此,计划做这类检查的患者,在检查前或检查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航,在检查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查肾功能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用药,

④外科手术:

在接受常规、脊髓或硬膜外麻醉的手术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术后至少48小时或恢复进食并且肾功能经评估稳定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治疗。

⑤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患者应继续合理安排碳水化合物的饮食摄入。超重患者应继续维持热量限制性伙食。

应定期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以检测糖尿病。

维生素B12水平--某些患者(那些摄入或吸收维生素B12和钙不足的患者)可能更容易发生维生素B12水平的降低。这种患者每隔2-3年测定一次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是有益的。

低血糖--单独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与胰岛素或其他降糖药物(例如磺脲类药物或格列奈类药物)联合使用应警惕低血糖。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减、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

儿童--在开始二甲双胍治疗前应确诊2型糖尿病。据国外文献报道,为期1年的临床对照研究尚未发现二甲双胍对儿童生长和青春期有影响,但没有这方面的长期数据。 因此,应对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儿童, 特别是青春期前儿童,进行仔细随访以确定二甲双胍对这些参数的影响。

10-12岁的儿童-- 据国外文献报道,一项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开展的临床对照研究仅纳入了15名10-12岁的儿童。虽然二甲双胍在这些儿童中与在年长的儿童和青少年中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没有差异,但为10-12岁儿童处方二甲双胍时仍应特别谨慎。

3.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能力的影响

单独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 因此二甲双展对写我和操作机械的能力没有影响。但与胰岛素或其他降糖药物(例如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应警惕低血糖。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2.肝功能试验;

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4.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