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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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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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80mg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587 |
国药准字H200336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4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
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剂量,一般每日1g~1.5g,最多每日不超过3g。餐前半小时服用,肠溶片能减轻胃肠道反应 |
口服。开始用量4mg~8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mg~24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胃痛、口中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4;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5;严重心、肺病患者。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 |
在下列情况中,本药的使用是禁忌的:1?对于格列齐特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5?哺乳期。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参见【药物相互作用】)或酒精合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称为: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Ⅰ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2用药期间定期空腹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4进行肾脏造影者应于前3天停用本品。5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Ⅰ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