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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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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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25mg*48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518 |
国药准字H2202465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的二线用药。 |
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请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对初次治疗患者:成人:初如剂量为每次一片,每天一至二次,餐时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生决定。对应用本品前使用磺酰脲类降糖药或二甲双胍的患者:成人:初始量剂为每次二片,每天二次,早晚饭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院决定。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副作用 |
1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 2 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3 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 4 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①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②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③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④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 II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 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 酗酒者。 5 严重心、肺病患者。 6 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的患者。 7 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250mg盐酸二甲双胍+1.25mg格列本脲。</p>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 I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2 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3 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药物互相作用】 (1)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2)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3)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4)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5)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6)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7)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8)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9)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10)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11)本品可降低胰岛素和其他降糖药作用,使血糖升高。(12)与保钾利尿药同用时可引起高钾血症。(13)阿司匹林可降低本品的生物利用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