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0.25gx6片/盒 |
生产企业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288 |
国药准字H20103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
用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皮肤科,呼吸内科,耳鼻喉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疗程一般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禁忌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成分 |
氟罗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化学名称:(6R,7R)-7-[(R)-2-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3-丙烯-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 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2.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 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 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3.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 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