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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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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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15mg*20袋 |
生产企业 |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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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500 |
国药准字H20123026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支气管炎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30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30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2岁以下儿童 口服本品一次7.5mg(半包),一日2次;2-5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半包),一日3次;6-12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15mg(半包),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
在少数病例中可以出现下列不良反应;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伴寒战。少见患者服用盐酸氨溴索颗粒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比分泌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该再用盐酸氨溴索颗粒。并且通知医生,以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并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
禁忌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本品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氟罗沙星。 |
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性颗粒,味甜而芳香。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含糖,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注意。因为存在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可能性,新生儿和少年儿童必须在咨询有关医生后才能服用该药。对于有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青年和成年人也有健康危害,这些人也必须与有关医生咨询后才能服用该药。在道路交通、机器操作或高风险工作时服药,不需要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应该增加两次服药的时间间隔或减少给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