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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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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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0mg(按C16H15N5O7S2计) |
生产企业 |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500 |
国药准字H10950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等。 |
头孢克肟片,适应症为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 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禁忌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氟罗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化学名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胺)乙酰胺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过敏体质的患者、高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孕妇、新生儿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