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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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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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0mg(以C16H15N5O7S2计)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97 |
国药准字H20110064 |
说明 | ||
适应症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以下感染有效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口服,可直接以水送服,或将莎普爱思 头孢克肟分散片加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溶解后(可以搅拌)服用。 1.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 2. 小儿: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 |
副作用 |
药物的不良反应出现于少数病人,可能有: 1.消化道反应:上腹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神经系统反应:头晕、头痛、兴奋、失眠等,可服对症药物,一般不停药。 3.偶见转氨酶升高。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6例(0.20%)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等。 2.其他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 (1)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2)血液:常见(0.1~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P/GPT)升高,谷丙转氨酶(ALP/GOT)升高、少见黄疸等。 |
禁忌 |
1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氟罗沙星,其化学名为6,8-二氟-1-(2-氟乙基)1,4-二氢-7-(4-甲基-1-哌嗪基)-4-氧-3-喹啉羧酸 |
主要成分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有癫痫史者慎用。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