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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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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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 :50mg |
5ml:25mg |
生产企业 |
武汉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迈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54 |
国药准字H200643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术后及癌症的镇痛。 |
可适用于定位诊断和治疗口腔、膀胱、支气管、肺、消化系统等部位的浅表癌症及白斑等癌前病变,并可用于治疗鲜红斑痣。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每次静脉给予氟比洛芬酯50mg,尽可能缓慢给药(1分钟以上),根据需要使用镇痛泵,必要时可重复应用。并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一般情况下,本品应在不能口服药物或口服药物效果不理想时应用。 |
用药前将冻结药品置室温、避光下溶化,取原液在病人前臂作皮肤划痕试验,观察15分钟如无红肿硬结则以每公斤体重5mg加生理盐水250ml静脉滴往。48~72小时观察荧光并进行激光治疗。如需进行第二次治疗应相隔一个月。 |
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罕见休克、急性肾衰、肾病综合征、胃肠道出血、伴意识障碍的抽搐。 2.在氟比洛芬的其他制剂的研究中还观察到以下严重不良反应: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剥脱性皮炎。 3.一般的不良反应: (1)注射部位:偶见注射部位疼痛及皮下出血; (2)消化系统: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转氨酶升高,偶见腹泻,罕见胃肠出血; (3)精神和神经系统:有时出现发热,偶见头痛、倦怠、嗜睡、畏寒; (4)循环系统:偶见血压上升、心悸; (5)皮肤: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6)血液系统:罕见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功能低下。 |
个别患者可出现暴露部位红肿,严重恶心。部分病人可出现-过性肝、肾功能损伤。 |
禁忌 |
1.消化道溃疡患者; 2.严重的肝、肾及血液系统功能障碍患者; 3.严重的心衰、高血压患者; 4.对本制剂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5.阿司匹林哮喘,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6.正在使用依洛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的患者。 |
1、皮肤划痕试验阳性者;2、肿瘤晚期,并有扩散至其他部位者;3、光导纤维不能到达的深部肿瘤。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比洛芬酯,其化学名称为:(±)2-(2-氟-4-联苯基)丙酸-1-乙酰氧基乙酯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19H19FO4 分子量:330.36 辅 料:精制大豆油、精制卵磷脂、浓甘油、磷酸氢二钠、枸橼酸、注射用水 |
本品系用氯化血红素经化学半合成制得的多种卟啉混合物的钠盐。主要成份有血卟啉、卟啉聚合体、 羟乙基-乙烯基次卟啉及少量原卟啉。其主要成分血卟啉的化学名为1,3,5,8,-四甲基-2,4-二(a-羟乙基)-卟吩-6,7-二丙酸。 分子式:C34H38N4O6 分子量:598.70 辅料: 0.1mol/L盐酸溶液,0.1mo1/L氢氧化钠溶液,0.9%氯化钠溶液,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液,略带粘性,有特异性气味。 |
本品为深紫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 下述患者慎用本药 (1)有消化道溃疡既往史的患者; (2)有出血倾向、血液系统异常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3)心、肝、肾功能不全或有既往史的患者及高血压患者; (4)有过敏史的患者; (5)有支气管哮喘的患者。 2. 尽量避免与其他的非甾体抗炎药合用。 3. 不能用于发热患者的解热和腰痛症患者的镇痛。 4.本品的给药途径为静脉注射,不可以肌肉注射。 5.不能经口服药的患者如能口服药物时,应停止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给药。 6.本品应避免长期使用,在不得已需长期使用时,要定期监测血尿常规和肝功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给予减量或停药。 7. 在用药过程中要密切注意患者的情况,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作适当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