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规格

2mg

2mg(以托泊替康计)。
生产企业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428

国药准字H20060891
说明
适应症

小细胞肺癌;晚期转移性卵巢癌经一线化疗失败者。

小细胞肺癌,晚期转移性卵巢癌经一线化疗失败者。

用法用量

剂量: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输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少0.2 mg/m2或与G-C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时后再用G-CSF。

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 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输注。

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肝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红素1.5-10 mg/dl)患者,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剂量调整。

肾功能不全者:对轻微肾功能不全(CLcr40-60ml/分钟)一般不需剂量调整,中度肾功能不全(CLcr20-39ml/分钟)剂量调为0.6 mg/m2,没有足够资料可证明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1.剂量: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滴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少0.2mg/m2或与G-C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时后再用G-CSF。

2.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1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副作用

1.血液系统: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反应。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在治疗中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00个/ mm3,血小板恢复至100000个/ mm3,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方可继续使用(必要时可使用G-CSF或辅注成份血)。与其它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肠梗阻、腹痛、口腔炎、厌食。 皮肤及附件:脱发、偶见严重的皮炎及瘙痒。

3.神经肌肉:头痛、关节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觉异常。

4.呼吸系统:可致呼吸困难。虽然尚不能肯定是否会因此而造成死亡,但应引起医生的重视。

5.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6.全身:乏力、不适、发热。

7.局部:静脉注射时,若药液漏在血管外局部可产生局部刺激、红肿。

8.过敏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1、血液系统: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反应。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象,在治疗中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00个/mm3,血小板恢复至100000个/mm3,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方可继续使用(必要时可使用G-CSF或输注成分血)。与其它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肠梗阻、腹痛、口腔炎、厌食。

3、皮肤及附件:脱发、偶见严重的皮炎及搔痒。

4、神经肌肉:头痛、关节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觉异常。

5、呼吸系统:可致呼吸困难。虽然尚不能肯定是否会因此造成死亡,但应引起医生的重视。

6、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7、全身:乏力、不适、发热。

8、局部:静脉注射时,若药液漏在血管外可产生局部刺激、红肿。

9、过敏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禁忌

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mm3者;妊娠、哺乳期妇女。

1、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

2、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者。

3、妊娠,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拓扑替康

盐酸拓扑替康.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疏松块状物。

淡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在对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

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

3.本品是一种细胞毒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应用水彻底冲洗。

4.本品在避光包装内,温度摄氏20-25℃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摄氏20-25℃可保存24小时。

1、本品必须在对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

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的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

3、本品是一种细胞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用水彻底冲洗。

4、本品在避光包装内,温度摄氏20~250C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摄氏20~250C可保存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