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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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

依托泊苷注射液

规格

2mg(以托泊替康计)。

5ml:0.1g
生产企业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891

国药准字H20143143
说明
适应症

小细胞肺癌,晚期转移性卵巢癌经一线化疗失败者。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1.剂量: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滴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少0.2mg/m2或与G-C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时后再用G-CSF。

2.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1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体瘤:一日60至100mg/m2,连续3至5天,每隔3至4周重复用药。白血病:一日60至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至150mg/m2,连用3至4日。

副作用

1、血液系统: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反应。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象,在治疗中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00个/mm3,血小板恢复至100000个/mm3,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方可继续使用(必要时可使用G-CSF或输注成分血)。与其它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肠梗阻、腹痛、口腔炎、厌食。

3、皮肤及附件:脱发、偶见严重的皮炎及搔痒。

4、神经肌肉:头痛、关节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觉异常。

5、呼吸系统:可致呼吸困难。虽然尚不能肯定是否会因此造成死亡,但应引起医生的重视。

6、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7、全身:乏力、不适、发热。

8、局部:静脉注射时,若药液漏在血管外可产生局部刺激、红肿。

9、过敏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1.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至14日,20日左右后恢复正常。

2.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消化道反应,脱发亦常见。

3.若静脉滴注过速(<30分钟),可有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禁忌

1、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

2、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者。

3、妊娠,哺乳期妇女。

1.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下者禁用。

2.心、肝肾功能有严重障碍者禁用。3.孕妇禁用。

成分

盐酸拓扑替康.

依托泊苷。

化学名称:化学名称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9-[4,6-O-(R)-亚乙基-β-D-吡喃葡萄糖苷]。

性状

淡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在对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

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的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

3、本品是一种细胞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用水彻底冲洗。

4、本品在避光包装内,温度摄氏20~250C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摄氏20~250C可保存24小时。

1.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间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2.不得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

3.本品在动物中有生殖毒性及致畸,并可经乳汁排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5.本品稀释后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