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 |
0.1g |
生产企业 |
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998 |
国药准字H200104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1. 年龄3-6岁,体重14-21公斤,一次1.5-2片。2.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2-3片。3.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3-3.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它: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甲芬那酸,其化学名为2-[(2,3-二甲苯基)氨基]苯甲酸。分子式C15H15NO2,分子量241.29。 |
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6.对诊断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3岁以下儿童慎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