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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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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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1g |
生产企业 |
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998 |
国药准字H410234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 1-3 10-15 1/2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 4-6 16-21 1 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 7-9 22-27 1.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2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它: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甲芬那酸,其化学名为2-[(2,3-二甲苯基)氨基]苯甲酸。分子式C15H15NO2,分子量241.29。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1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微晶纤维素、羟丙纤维素、吐温-80、硬脂酸镁、、滑石粉、微粉硅胶、羧甲淀粉钠、、羟丙纤维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6.对诊断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出现胃肠道出现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8.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