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糖衣片每片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05mg;薄膜衣片每片重0.41g(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05mg) |
90ml:1.8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803 |
国药准字H20067491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灰褐色,略带有少许白色斑点,或显灰褐色与白色或淡黄色层;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肘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服用其修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