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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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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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每瓶装1.5g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356 |
国药准字Z110209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脾胃热盛所致的乳蛾、喉痹、口糜,症见咽喉肿痛、喉核肿大、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及轻度烫伤(表皮未破)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外用,喷、吹或敷于患处,一次适量,一日数次。重症者兼服,一次1-2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西瓜霜、煅硼砂、黄柏、黄连、山豆根、射干、浙贝母、青黛、冰片、无患子果(炭)、大黄、黄苓、甘草、薄荷脑。辅料为二氧化硅、甜菊素、枸橼酸。 |
性状 |
本品为紫色液体。 |
本品为灰黄绿色的粉末;气香,味咸、甜、微苦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3.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4.注意喷药时不要吸气,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5.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