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0.125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952 |
国药准字H201100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 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游走性红斑)等。 |
用法用量 |
1.用法:口服。 2.用量: (1)蛲虫病:单剂1片。此病易感染,最好在用药2周和4周后分别重复用药1次。 (2)蛔虫病、鞭虫病、十二指肠钩虫病及混合感染: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成 人和儿童均按上述剂量服用。 (3)绦虫病和粪类圆线虫: ①成人:每日2次,每次2片,连服3日。 ②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 3.用药期间不需忌食,不用加服泻药。 |
口服,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轻至中度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每次0.25g,每日两次;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
副作用 |
1.临床研究数据:对39个临床研究中使用本品治疗胃肠道单独或合型寄生虫感染的6276名受试者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在这些研究中,均未出现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及胃肠气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包括皮疹。 2.上市后数据:按照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序。上市后患者自发报告中的出现的不良反应有: (1)血液及淋巴系统:十分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2)免疫系统:十分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过敏及类过敏反应。 (3)神经系统:十分罕见:婴儿惊厥。 (4)胃肠道:十分罕见:腹痛。 (5)肝胆:十分罕见:肝炎和肝功能检查异常。 (6)皮肤及皮下组织:十分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融解、史-约综合症、皮疹、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脱发。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等)和头痛等。 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 (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 (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皮肤:多型性红癍﹑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 (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 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 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如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酐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活性成份:甲苯咪唑。 化学名:(5-苯丙酰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分子式:C16H13N3O3 分子量:295.3\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在一项病例对照研究中,甲苯咪唑与甲硝唑合并使用与史-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融解坏死(SJS/TEN)的发生有可能相关。 2.少数病例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 3.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除习惯性便秘者外,不需服腹泻药。 6.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对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 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difficile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如果诊断成立,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补充液体﹑电解质﹑蛋白质,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出现二重感染,需采取适当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4.由于利尿剂对肾功能有不利影响,对于同时接受强的利尿剂和包括头孢呋辛酯在内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患者,应密切关注肾功能。 5.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相同,对有结肠炎病史的患者使用头孢呋辛酯需谨慎。 6.头孢呋辛酯对胃肠吸收功能不良的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情况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