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咪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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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苯咪唑片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规格

0.1g

1.5g(按C16H16N4O8S计)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2952

国药准字H2002036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用法用量

1.用法:口服。

2.用量: (1)蛲虫病:单剂1片。此病易感染,最好在用药2周和4周后分别重复用药1次。 (2)蛔虫病、鞭虫病、十二指肠钩虫病及混合感染: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成 人和儿童均按上述剂量服用。 (3)绦虫病和粪类圆线虫: ①成人:每日2次,每次2片,连服3日。 ②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

3.用药期间不需忌食,不用加服泻药。

1 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 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 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副作用

1.临床研究数据:对39个临床研究中使用本品治疗胃肠道单独或合型寄生虫感染的6276名受试者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在这些研究中,均未出现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及胃肠气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包括皮疹。

2.上市后数据:按照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序。上市后患者自发报告中的出现的不良反应有: (1)血液及淋巴系统:十分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2)免疫系统:十分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过敏及类过敏反应。 (3)神经系统:十分罕见:婴儿惊厥。 (4)胃肠道:十分罕见:腹痛。 (5)肝胆:十分罕见:肝炎和肝功能检查异常。 (6)皮肤及皮下组织:十分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融解、史-约综合症、皮疹、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脱发。

1 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 2 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 3 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 4 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 5 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禁忌

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成分

活性成份:甲苯咪唑。 化学名:(5-苯丙酰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分子式:C16H13N3O3 分子量:295.3\

头孢呋辛钠,(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 辛-2-烯-2-甲酸钠盐

性状

本品为橙黄色片。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注意事项

1.在一项病例对照研究中,甲苯咪唑与甲硝唑合并使用与史-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融解坏死(SJS/TEN)的发生有可能相关。

2.少数病例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

3.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除习惯性便秘者外,不需服腹泻药。

6.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 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 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 5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6 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