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芬那酸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芬那酸胶囊

志苓胶囊

规格

0.25g

0.43gx36粒/盒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1916

国药准字Z2016303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2粒),继用0.25g(1粒),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2粒;如为镇痛,部分病人每次3粒仍难完全控制,可改每次4粒或3粒一天4次。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 2.其它: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炎性肠病;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1、糖尿病、高血压、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未经手术切除的胃癌,溃疡性结肠炎,癫痫,帕金森病,精神病患者或有严重的精神病史者禁用

2、对本品或阿斯匹林过敏者,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禁用

4、新近胃肠吻合手术后禁用

5、合并未控制的病毒、细菌、真菌感染患者禁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甲芬那酸。

黄芪 女贞子 黄精(制) 北沙参 麦冬 党参 白术 茯苓 绞股蓝 白毛藤 仙鹤草 远志(去心) 陈皮(制) 山药 芡实 甘草 吲哚美辛 醋酸地塞米松 螺内酯 法莫替丁 地西泮。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可见少量白点,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 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 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 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2、本品针对的发热为癌性发热,不宜同时应用其他退热药。发热病人服用后会出汗,个别病人可大汗淋漓。如汗出过多,应补充足够的水和电解质。感染所致的发热不属本品适应症范围,应配合使用抗生素。    3、小部分病人服药后出现面部轻度潮红、轻度浮肿,腹壁皮下脂肪增厚不影响继续用药,停药后逐渐消退。    4、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象。    5、对已治愈的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如需服用,应配合保护胃粘膜、抗溃疡药品。    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及尿糖,如连续二次空腹血糖在6.5~7.0mmol/L范围,应减少服用量,给予降糖药治疗。如用降糖药血糖不降,即停服本品。    7、服用本品,个别病人会出现困乏、爱睡、下肢酸软、乏力,这与本药有镇静、安眠作用有关,极少数病人出现小腿肌痉挛(抽筋)的低钙症状,一般不必处理,较重者需补钙治疗。    8、使用本品,出现消化道出血者,应静脉给予制酸等抗溃疡药治疗。如出现胃部不适或饥饿性胃痛,可配合服抗溃疡药品。    9、目前尚无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的临床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