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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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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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每支装10g |
生产企业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916 |
国药准字Z109800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2粒),继用0.25g(1粒),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外用,一日1~2次,早、晚或便后使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洗净,擦干,然后将药管上的盖掀下,用盖上的尖端刺破管口,套上配备的保洁头,插入肛门内适量给药或外涂于患部。为防止药物污染内裤,可将配备的无纺胶布贴于内裤上。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 2.其它: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1.个别患者使用后出现皮下淤血和接触性皮炎。2.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炎性肠病;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1.孕妇禁用。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成分 |
甲芬那酸。 |
盐酸小檗碱、地榆炭、五倍子、人工麝香、冰片。辅料为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蜡。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暗绿色的软膏;气香。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 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 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 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口服。3.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需到医院就诊。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