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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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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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15g:0.75g |
生产企业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916 |
国药准字H200570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2粒),继用0.25g(1粒),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3-4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 2.其它: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炎性肠病;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甲芬那酸。 |
本品每克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异丙醇、薄荷脑、羟苯乙酯、三乙醇胺、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半透明至乳白色的凝胶。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 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 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 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