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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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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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块重14克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538 |
国药准字Z610207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不易消化食物。 |
忌辛辣食物。 |
成分 |
本品天麻﹑白芷﹑何首乌﹑熟地黄﹑丹参﹑川芎﹑当归﹑炒蒺藜﹑桑叶﹑墨旱莲﹑女贞子﹑白芍﹑黄精﹑甘草。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钛白粉、铁锈红。 |
制何首乌。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长方块,气香,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