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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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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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2粒 |
水蜜丸每10丸重0.45克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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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39 |
国药准字Z20026984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补气血,益肝肾。用于妇女气血两虚或肝肾两虚所致面色不华,五心烦热,腰酸膝软,月经量少、后错,脾虚或肾虚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红参,红参须,生晒参。 |
乌鸡(去毛、爪、肠)、炙黄芪、山药、党参、白术(炒)、川芎、茯苓、当归、熟地黄、白芍(酒炒)、牡丹皮、五味子(酒蒸)。辅料为:蜂蜜(炼)。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甘。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湿热实证者慎用。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