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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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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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2粒 |
每袋装3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39 |
国药准字Z200265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行气健脾,消积导滞,清热利湿。用于脾虚食滞所引起的消化不良,精神疲倦,并对肥胖症,高血压、高血脂表现为上述症状者有辅助治疗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泡,一次3~9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红参,红参须,生晒参。 |
山楂、夏枯草、菊花、莱菔子、陈皮、三七、稻芽、党参、人参叶、决明子(炒)、茶叶。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甘。 |
本品为袋泡茶,内容物为褐绿色至黑色的茶叶,具茶香气;味微苦、甘。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