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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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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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2粒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39 |
国药准字Z20013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婴儿非感染性腹泻属脾虚挟滞证候者,证见: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化之物,面色不华,乳食少进,腹胀腹痛,睡眠不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1岁以下每次1克,1岁至3岁每次4克,4岁至7岁每次8克,每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红参,红参须,生晒参。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甘。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等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疾病应立即去医院就诊。4.对大便次数增多及水份丢失明显,有脱水表现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