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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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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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g*12袋 |
36g/瓶 |
生产企业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603 |
国药准字Z200261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健脾益气,和胃止泻。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饮食不化、脘闷嘈杂、恶心呕吐、腹痛便溏、不思饮食、体弱倦怠。 |
舒肝和胃。用于胸胁胀满,嘈杂吐酸,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山药、陈皮、木香、砂仁、炙黄芪、当归、酸枣仁(炒)、远志(制)。辅料为蜂蜜 |
半夏(姜制) 甘草 陈皮 白芍 乌药 郁金 青皮(醋炒) 厚朴(姜制) 草豆蔻 六神曲(麸炒) 枳壳(麸炒) 当归 槟榔 砂仁 柴胡 山楂(焦) 番泻叶。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气怒郁闷,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脾虚者慎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