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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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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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5g;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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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207 |
国药准字Z530208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本品养血安神。用于心神不宁,烦躁梦多,神经衰弱,惊悸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1袋),一日2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及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成分 |
五味子,生晒参。辅料为蔗糖 |
地黄(酒蒸)、当归(酒蒸)、白芍(酒炒)、川芎(酒制)、麦冬、酸枣仁(炒)、远志(制)、茯苓(炒)、陈皮、平贝母、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气香,味苦、微辛。 |
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