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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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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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0.48g*30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04 |
国药准字Z120207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益气养阴,扶正固本。用于头晕耳呜,失眠健忘,心悸气短,阴虚咳嗽,食欲不振,倦怠无力,贫血,腰脊疼痛,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1袋),一日2次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五味子,生晒参。辅料为蔗糖 |
人参、蜂王浆、维生素B1、维生素B2、鱼肝油,辅料为棕榈油、氢化棕榈油、蜂蜡、磷脂。 |
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油状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